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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振鋒:中國人對“法治”的探尋如何不同于西方?

2021-09-02 12:23:33 來源: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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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西問)支振鋒:中國人對“法治”的探尋如何不同于西方?

  中新社北京9月2日電 題:中國人對“法治”的探尋如何不同于西方?

  作者 支振鋒(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環(huán)球法律評論》雜志副主編)

  法治是當今世界的主流話語和共同愿景,是各國提高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的努力方向。19世紀90年代,黃遵憲讀西人法律諸書,在其所著《日本國志·刑法志序》中談到對“以法治國”的觀察,這代表了中國一代知識分子對法治的渴求。

  從黃遵憲寫下“以法治國”至今,中國人對法治的追求已走過一個多世紀。如何看待中國選擇的法治道路?中國法治與西方法治的區(qū)別是什么?進入新歷史階段的中國法治如何走出自身特色?讓我們放寬歷史的視野,找尋讀懂中國法治的“鑰匙”。

資料圖:北京人民大會堂外紅旗迎風飄揚。 金碩 攝

  資料圖:北京人民大會堂外紅旗迎風飄揚。 金碩 攝

  中國法治與西方法治有何本質區(qū)別?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一條款經中共中央建議,于1999年3月15日以第九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的憲法修正案的形式,被正式寫入中國現(xiàn)行憲法。

  它與1997年中共十五大報告正式將依法治國確立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一樣,不僅是中國這個世界上人口最為眾多、歷史最為悠久的文明古國在法治建設上的重要里程碑,也是人類法治史上的一個大事件。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法治建設逐步進入一個穩(wěn)步推進的歷史新軌,特征越發(fā)鮮明,那就是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定貫徹人民意志,有戰(zhàn)略、有步驟,從中國發(fā)展的實際出發(fā),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黨的建設和法治建設有機結合起來,相互支撐,互為奧援,不斷取得一個又一個進步。

  2014年10月,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繪制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路線圖,標志著中國法治建設站在更高起點上,進入了全面推進和精耕細作的歷史新階段。中共十九大召開后,黨中央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從全局和戰(zhàn)略高度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推動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發(fā)生歷史性變革、取得歷史性成就,全面依法治國實踐取得重大進展。

  中國特色多元法治體系與西方的法系有著本質的區(qū)別。如套用西方法治,就會制造出“黨大還是法大”的偽命題。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是一致的,只有在黨的領導下依法治國、厲行法治,人民當家作主才能充分實現(xiàn),國家和社會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進。與西方一些國家講求“三權分立”不同,中國特色多元法治表現(xiàn)為立法、行政與司法的有機結合。對中國人來說,一個強有力的法治政府更能凝聚全社會各階層的基本共識,也更能得到人民群眾的認可與支持。

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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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看待各國法治轉型興衰成???

  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探討當今世界各國法治轉型的興衰成敗,有助于中國拓展更寬廣的視野,對于當前正在推進的全面依法治國,也可能帶來別樣的啟示。

  近代以來,西方憑借其強大的經濟、軍事實力,通過殖民、侵略、經濟掠奪與文化侵略,將法治作為其制度與價值輸出的一個重點,強加于殖民地或經濟文化相對落后國家及地區(qū)。然而,當我們將目光從理論的紙頁上移到現(xiàn)實的世界中,就會發(fā)現(xiàn)一個與理論頗為不同的法治實踐的世界。

  一系列重要的國際指標顯示,不少國家法治轉型的實踐成果并不理想。以“全球治理指標”“世界正義工程”和“全球競爭力論壇”構成的三大指數(shù)體系判斷,在世界銀行所列逾210個經濟體中,大約有20個傳統(tǒng)西方國家在法治方面表現(xiàn)最好。除此之外,僅有15個左右的東亞、中東歐和非洲國家和地區(qū)法治轉型情況不錯,而其他的轉型國家和地區(qū)在歷經半個世紀的法治建設之后,與西方的差距在整體上并沒有縮小。

  那么,從全世界范圍看,法治“轉型”或者“法治建設”成敗得失的關鍵因素究竟是什么?研究發(fā)現(xiàn),“國家能力”薄弱對法治建設的負面影響十分廣泛。比如,由于經濟落后,許多非工業(yè)國家的法律教育非常薄弱,并不能保證質量,也不足以應對大量增長的法律教育需求,導致法官與律師的素質不高。一些發(fā)展中國家司法改革的經驗表明,如果沒有受過良好訓練的法官、法院工作人員隊伍,沒有明晰的法院工作人員責任體制,公眾可能就不會信任裁決中所實現(xiàn)的正義。

  基于各國經驗,我們發(fā)現(xiàn)只有具備經濟發(fā)達、政治穩(wěn)定、社會有序、政府有力等各項條件的國家和地區(qū),才有不錯的法治,或者法治能夠轉型成功。法治轉型較成功的國家都有比較堅強、穩(wěn)定的領導核心,比如新加坡的人民行動黨政府。中國的經驗最能說明問題,如果沒有共產黨的堅強領導,在復雜的國際國內環(huán)境下,國家統(tǒng)一、社會穩(wěn)定、經濟發(fā)展就會面臨危險,更遑論法治建設水平的穩(wěn)步提升。在一些發(fā)展中國家,由于缺乏一個統(tǒng)一的領導核心,不僅導致法治建設失敗,嚴重的甚至政權崩潰、生靈涂炭。由此觀之,國家能力在法治轉型與建設中,是至關重要的必要條件。

資料圖:圖為最高人民法院。李慧思 攝

  資料圖:圖為最高人民法院。李慧思 攝

  在世界方位中如何更好發(fā)展中國法治?

  中國已在政治、經濟、社會、法治等各領域取得長足的發(fā)展和進步,中國法治建設不僅有了強大的國家能力支撐,擁有了更好的環(huán)境,而且已經基本完成制度供給層面的法律體系建設。

  中國法治建設成就也得到國際社會認可。在世界銀行發(fā)布的《2020年營商環(huán)境報告》中,與法治密切相關的“執(zhí)行合同”指標上,中國躋身全球前五名。

  新的歷史階段,中國法治如何走出自身特色?雖千頭萬緒,但也可一言以蔽之:既要真正落實法治對公民權利的保障和對權力濫用的限制,同時又必須保證國家有推行法治建設的強大能量和澎湃動力。

  中國要繼續(xù)打破西方國家對法治話語的壟斷權。一些西方國家希望通過掌控當今國際社會關于法治建設的話語權,向全球推廣西方法治模式。而實際上,各國都有自己獨特的法治傳統(tǒng)和模式,中國就有自身獨特的法治傳統(tǒng)。從秦漢到清末的中國社會,是以先秦法家理論為基礎的傳統(tǒng)法治社會。而今天,中國正在建設的是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的、民主政治的法治。未來中國將繼續(xù)從實際出發(fā),汲取中華法律文化精華,借鑒國外法治有益經驗,但決不照搬外國法治理念和模式。

  當然,我們還要掌握中國全面依法治國新階段的歷史特點。與發(fā)達國家相比,中國仍處于經濟社會發(fā)展任務極為艱巨的階段,法律體系雖已形成,但仍需進一步完善,應進一步加強國家能力建設,建設嚴密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與絕大多數(shù)發(fā)展中國家相比,中國經濟發(fā)展較好,政治穩(wěn)定與社會安全度較佳,因此應全面深化改革,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而其中的重點之一就是國家治理法治化,尤其是重視法治運行的實踐環(huán)節(jié)。

  我們在兼顧國家能力和法律體系完善的宏觀法治建設的同時,要更加側重控制權力濫用、界定清楚權力范圍、清晰梳理政府權力清單、真正將權力關進籠子里等法治實際運行的層面,以及公民守法層面的微觀法治建設。(完)

  作者簡介:

  支振鋒,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員、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教授、《環(huán)球法律評論》副主編;博士生導師。中國法理學研究會常務理事,董必武法學思想研究會、中國網絡與信息法學會理事。

  作為首席專家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2項,國家社科基金特別委托及后期資助課題共2項,出版學術專著3部、譯著6部、主編或合著9部,在《法學研究》《馬克思主義研究》等學術期刊發(fā)表論文60多篇。曾在美國、荷蘭、英國等大學或研究機構做訪問學者。

(編輯:孫亭文)